解析:
即使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署了其同意的声明,仍具有权利予以反悔。
此时,他们可选择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但请注意,此复核申请应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当天开始计算的第3个自然日之内提出,同时需明确记载进一步的复核请求、相应的理由以及用于支撑该请求的关键证据等详细内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