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因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情形,保险公司将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额定责任限额内对受害方进行赔付。
2.然而,如果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并无过失行为,那么在此情况下,机动车一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