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实现抚养权的变更,当事人应通过提出诉讼的方式寻求司法援助。
在此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所规范之内容:
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事宜的离婚案件时,我国司法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立足于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兼顾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以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