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借贷人未能按时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且迟逾九十日,即视为逾期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倘若借款人为履行三个月以上之贷款偿付责任而仍无法如约执行,将很有可能被划归至征信体系之内,这无疑将会对个人未来的借款活动以及信用评估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借贷人务必严肃对待自身的还款事宜,切勿轻易拖欠应尽义务。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