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与经营商协商,寻求双方和解之策;
(二)申请消费者协会或依法设立的其它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三)针对不同问题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投诉;
(四)依据与经营商所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五)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消费者购买并使用了过期产品,同样可以要求赔偿十倍金额。
若消费者未实际食用该产品,仅将其退回,则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购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