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之后,若存在特殊情形仍可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通常而言,两周岁以内的幼童应交由母亲抚养,但若母亲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心理精神方面的问题而无法承担监护责任,则不在此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父母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滥用药物、参与赌博活动、虐待未成年人等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获得司法部门的支持与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