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诈骗案件中微信账号的使用问题,若此类账号系用于收取诈骗所得之工具,那么根据常态情况来看,此账号应该已经被警方所控制,进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登录操作;
然而,如果在诈骗分子被抓获之后,警方并未对其微信号实施查封或施加任何额外的限制措施,那么理论上说,这类账号尚有可能被允许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