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被送至看守所接受拘押之时,他们会遭受严格的搜身程序,确保身上无任何夹带的物品。
所有私人物品将被暂时扣留,并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予以归还。
其次,每天早晨醒来后的首要任务便是整理被褥,接着进行洗漱,包括刷牙和洗脸等基本步骤。
随后,他们需要参与到号房内的清洁工作中来,通常情况下,每个号房都需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每班次持续时间为两个小时,其中有人负责白天的工作,也有人负责夜间的工作。
在号房内,犯罪嫌疑人主要的活动就是坐在床上阅读书籍,学习与之相关的法律知识。
许多人在离开校园后便不再接触书本,然而在拘留所或看守所这样的环境中,他们别无选择,只能通过阅读来打发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