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虐童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首先,虐待罪的定义是针对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频繁地采用殴打、捆绑、饥寒交迫、限制人身自由、污辱人格、拒绝提供医疗救治或强迫进行超负荷劳作等方式,从身体和心理两方面对受害者进行严重摧残和压迫,情节恶劣的行为。
其次,如果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若导致受害人重伤甚至死亡,则将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本罪名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受害人有能力提起诉讼,或者由于受到强制、恐吓而无法提起诉讼时,司法机关才会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