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驾驶员未能遵守导向车道行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多样,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若在交叉路口未能按照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车道内,将会被扣除三分并罚款200元人民币;
其次,若在交通信号灯等待车道上出现闯红灯行为,则会同时产生两种违法行为,即闯红灯以及不按导向车道行使,累计计分为六分,罚款金额为400元人民币;
再次,若在不允许转弯或掉头且未设有标志牌的路段,车道上存在黄色禁止标线,那么将会被扣除三分并罚款100至200元人民币,然而,此项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若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如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则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同样会被扣除三分并罚款100至200元人民币,同样,此项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若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未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将会被扣除三分或处以20元以上及200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交通违章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也可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总之,驾驶员未能遵守导向车道行驶通常会被扣除两分并罚款100元人民币。
当驾驶员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应当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交通违章处理过程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即当事人应当先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周期为十五天,然后再前往车管所办理扣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