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事项,需事先准备以下各项必备材料:
首先,应当按照规定撰写起诉书。
在该文书中应当详细阐述原告与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及籍贯、民族等)、诉讼案由及原因(要述明决定提出离婚申请的具体背景)、明确的诉讼请求(列明希望获得何种裁决或判决结果)以及所依据的证据及其出处等重要内容。
其次,需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婚姻登记证书、户籍簿复印件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诸如涉及到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证据。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也应一并备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