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的情况下,通常是在被拘留满二十四个小时后即可开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这意味着自被拘留起的二十四小时之后直至检察院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之前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都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审批流程则需在七日内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倘若符合领取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等特定取保条件,嫌疑人为保障自身权益,或是近亲属有资格代为履行责任者,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一旦审批通过,便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相关规定。
在此期间,取保人必须遵守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城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