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如下:
首先,若销售总价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二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支付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其次,若销售总价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但仍未超过五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再者,若销售总价已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而尚未超过二百万元时,需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
最后,若销售总价超过了二百万元人民币,则需接受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