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产证若有两位登记所有权者的姓名,则无法由单独一位进行转让交易。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取得产证上所有共同拥有者的签名许可方可完成过户手续。
对于夫妻共同所属之财产,即便产证上未出现另一方的姓名,仍须获得双方的签名允许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