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银行向公司进行欠款催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个问题,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银行采取上门催收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捍卫自身合法的基本利益。
然而,我们也需明确指出,存在以下几种催收手段则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是非法入侵住宅,这种行为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即指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许可,擅自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或者在房主提出要求后仍拒绝离开的行为;
其次是非法拘禁,这是一种以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性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犯罪行为;
最后是涉黑讨债,涉黑逃债主要是指债权人借助黑社会组织的力量进行债务追偿。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