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到“帮信”罪名且涉案金额高达两百万元人民币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严厉惩罚。
然而,具体量刑标准的裁定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九项:
第一,支付结算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第二,以投放广告等多元化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第三,违法所得累计已达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第四,所涉及的帮助对象数量超过三人者;
第五,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者;
第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者;
第七,涉嫌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等各类金融工具,且数量超过五张(个)者;
第八,涉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等各类通信工具,且数量超过二十张者;
第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