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醉驾导致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责任判断问题,需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对于该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及其过失的严重性进行全面且客观的评估和判定。
若经调查证实驾驶员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那么他将被视为触犯刑法,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