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看守所转移至拘留所的情况表明,涉案人员涉嫌的罪行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然而却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在刑事立案程序启动之后,如果经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未达到犯罪的标准,那么人民检察院会依法出具不起诉决定书,从而使得原先立案的刑事案件得以转化为针对当事人的行政处分之案。
对于那些被不起诉的人员,如果他们需要接受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被要求没收其违法所得,那么人民检察院将会提出相关的检察建议,并将这些建议移交至相关的主管机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