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公民身份证件的申请与领取皆需当事人亲自前往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完成。
此举主要源于身份证办理过程中需要采集当事人的照片及指纹信息,这些均属个人隐私且具有不可替代性,理应由当事人自行进行处理。
此外,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拥有独一无二的、终生保持不变的公民身份号码,此号码乃是由我们国家公安部门根据相应国家标准来编制并予以公示。
故而,保护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措施,也是保障每位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