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众所周知,知假买假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法犯罪。
在涉及普通消费品市场的环境下,消费者能够获取惩罚性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相关的经营主体实施了欺诈行为。
这具体表现为该经营者明确地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对某些重要事实进行刻意隐瞒,使得消费者产生了错误的购买决策。
然而对于那些明知商品为假却仍然购买的消费者来说,他们并没有被误导或者欺骗,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主观欺诈问题。
只要这些“知假买假”的消费者并未以此作为手段来威胁、勒索生产厂家和销售商,那么这种行为就不会被视为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