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问题的妥善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1.当出现工伤事故之时,应该第一时间开展对于受伤员工的紧急治疗工作,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潜在安全隐患。
在此基础之上,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之内,前往公司注册地点所属的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此项工作,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1年之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如有任何异议,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待当事人的伤势基本稳定之后,若其劳动能力受到影响,可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对于鉴定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天内向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请求。
依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