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中涉及到的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规定,其应承担的拘役期限最长可达六个月。
此种形式的刑罚,将自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并开始执行之日起正式起算,而此前因案件处理需要而实施的强制关押措施,每一天都会换算成刑期中的一天予以扣除。
对于那些被判有拘役之刑的犯罪分子,公安部门会按照实际情况就近进行看守和执行。
在此过程中,这些罪犯每个月仍能享有一至两天的回家探亲机会;
如果他们积极参与劳动改造,还可以酌情获得一定数额的报酬作为鼓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