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倘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财务舞弊、偷逃税款的情况,即涉嫌构成逃税罪。
逃税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如纳税人故意采用欺诈或隐瞒等手法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或根本不予申报,以期逃避缴纳相关税款,且实际逃税额达到相当规模并且占据应纳税额的10%以上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若逃税额巨大且占据应纳税额30%以上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对于扣缴义务人而言,如果他们也采取了上述手段,导致未缴纳或少缴纳已扣、已收税款,且金额较大的话,也将按照前述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对于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而未经处理的情形,将按照累计逃税额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