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对强奸罪作出判决,其法定审理期限通常应在法院接受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对于此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如下:
对于轻度的强奸罪犯,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情节较为恶劣者,则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关于强奸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定人员,即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并具有奸淫的意图;
再次,妇女的性自主权是不可侵犯的;
最后,犯罪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