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之后,如果男方拒不交出户口本,可采取如下几种有效方法予以解决:
首先,当事人应确认户口本确实由对方持有,然后启动法律程序向法院进行起诉。
由于户口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共同使用,因此男方拒绝出示即构成对女方权益的侵犯;
其次,当事人还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遗失补办的申请;
最后,当事人也可以尝试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非亲属关系。
倘若男方仍然坚持不予配合,当事人可以前往户籍派出所另行申领个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但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作为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