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项目合作期间的年限规定如下:
首先,设有项目合作期低于十年且未形成明确现金流量的,或者以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形式进行违法违规融资、变相举债的项目,将被排除在PPP项目库之外;
其次,合作期限的设定原则上不应低于十年;
最后,针对基础设施以及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结合行业特性、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情况、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周期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