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误工费用之计算方法。
1、在确定误工费用方面,需依据受害者因受伤所导致的误工时间及其收入情况来进行综合考量。
2、其中,误工时间则需要以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若受害人为因伤残而造成的长期误工,该误工时间可延续计算至被认定为伤残之前的那一日为止。
3、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误工费用将按照实际损失的收入来计算。
反之,如果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用就将按照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
若受害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
因此,只有当人员遭受伤害并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时,才能获得相应的误工费用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