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有收据作为凭证的诚意金并不必然能够全额退还。
诚意金并非法律范畴内的违约金、定金或订金,严格来说,该词语并未明确被纳入任何一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
然而,是否可以成功申请退还,则依然存在着诸多的可能性和协商余地。
诚意金本身并未具备合同约束力以及法律保护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购买房屋过程中,消费者支付的为诚意金,那么,除非发生违约行为,否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消费者有权向收取诚意金的一方索取因诚意金产生的利息收益。
倘若双方未能就交易事项达成共识,诚意金应无条件地退还至付款人手中。
对于当前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销售环节中,以收取“诚意金”为名目进行的操作,广大购房者务必保持警惕。
因为支付此款项并无法从法律层面确保您能够顺利购得心仪的房屋,其仅仅代表了开发商的一种承诺,且这种承诺并未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一旦购房者决定放弃购买,开发商可能会采取拖延策略,导致诚意金无法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