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标准如下:
第一,所属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内的员工,由于其职业地位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据为已有,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如果数额处于庞大状态,则适用更为严重的惩罚措施,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能伴随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
第三,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内担任公职的人员,及由这些单位派遣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任职的人员,若存在上述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处罚;
第四,在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起点,将参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应的数额标准,以两倍、五倍作为基准进行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