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安部门是否应当预先发放传票或是直接实施拘留之问题,这一复杂的处理策略必须基于案件的实际发展情况及其涉及犯罪行为的特质来综合评定。
大体而言,若涉案人员的违禁行为并未达到需逮捕或拘留的严格程度,首选的应对方法理应为传唤该人士前往指定地点或其居住地、工作场所接受执法机关的深入调查。
在此过程中,有必要向被告展示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证明文件。
除此之外,亦可在传唤期间同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请注意,仅限于经过合法程序批准的人员方可执行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