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案件的调查过程中需要申请人协助进行取证工作时,公安机关将会通过电话与相关人士取得联系。
派出所向证人发出约谈通知之时,必定会以诚恳的态度自我介绍,表明自身所属机构、姓名,且明确说明本次对话的主题和目的,同时也会强调需得到您合法的协助才能更好地完成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