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应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继承权自继承开始之日起,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依次进行,即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在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人所享有的继承份额应当大体均等。
同时,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酌情给予更多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