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基本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非法拘禁持续的时长达到或超出了24个小时;
对同一对象进行过3次及以上的非法拘禁行为;
一次性非法拘禁了3名及以上人员;
或在拘禁过程中采取了诸如捆绑、殴打、羞辱等方式侵害被拘禁者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