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仅因单方面之原因引致纠集多方参与的斗殴事件,若导致他人遭受轻伤,则将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然而,倘若在该斗殴过程中致使他人失去生命,那么犯罪责任人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指控——即故意杀人罪。
所谓聚众斗殴,即是指某人基于报复他人、争夺霸权地位或其他不当意图,召集众多群体,并以帮派形式组织起来,相互发生暴力冲突,从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八十九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