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孩童户籍归属问题,需依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以下是相关要点:
1.通常来说,孩童户籍应与父母保持一致,既可登记于父亲名下亦可登记于母亲名下;
2.若新生儿父母均为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则可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在办理户籍时所需材料如下:
1.父母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毕证明;
4.父母结婚证。
对于符合落户条件者,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上相应证明文件。
出生登记流程如下:
1.新生儿出生满一个月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须凭《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居民户口簿》前往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2.对于超计划生育所生的婴儿,在其父母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之后,婴儿方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3.非婚生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