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数额达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职务侵占罪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条例,应被判罚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且相应的罚款由法院依法决定。
同时,法庭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被告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扣押或没收。
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部门中,如果有成员利用其职权优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非法占有为自己所有,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更为严重的拘役惩罚。
若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则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接受没收财产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案件中的共犯认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若被告人和国有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后者的职位便利,共同侵吞、盗取、诈骗或者采用其他非法手段,将公家财物据为己有,这属于明显的贪污罪共犯行为。
其次,若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单位的员工相互串通,借用对方的职务便利,联合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这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已经达到较大数量标准,此时便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共犯。
最后,对于那些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如果他们能够和国有工作人员相勾结,分别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时,那么就须按照主犯所实施的犯罪性质来判定他们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