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父母身后所留下的遗产未必会成为婚姻关系中的共有财产。
当被继承人有明确遗嘱表明其配偶所继承的遗产仅为其个人单独所有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这部分父母的遗产应依法认定为其配偶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并不纳入夫妻财产的分割范畴之内。
若父母并未留下明确的遗嘱指示,亦或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并未就各自财产的归属进行过明确的约定,那么在此情况下,婚后由夫妻一方所继承的父母遗产便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有权对此类财产提出所有权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