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经授权而处分抵押物品的行径,原则上已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乃针对以非法占据他人财产为目的,将其代替管理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但却拒绝归还原主的恶劣行为进行的定罪量刑。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将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者,金额若达到了较大标准,且拒绝归还,则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若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对于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况,同样适用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然而,本罪的定罪和量刑仅在被害人提出控告后方可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