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证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制定并发起,同时也应有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当公安机关决定拘禁他人时,必须向其出示相应的拘留证。
在被拘者遭受拘禁之后,公安机关应该迅速地将其移送到看守所关押,这一过程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