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法院同意将其处以拍卖之罚,但债权人仍须为被执行人提供居所保障。
例如,债权人可采用以小额资产换取较大价值房屋等方式以供债务人安身立命。
在实践中采取此种方式拍卖债务人房产之前,债权人和法院应预先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法院对此做法的广泛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