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必要情况下,权利所有者在领取遗失之物时,必须向拾到物品之人或相关机构支付因保管遗失之物而产生的所有必需成本费用。
倘若权利所有者曾经悬赏寻回遗失之物,那么在领取遗失之物之时,他们也应依照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
将物品遗忘在出租车内,这本身便是乘客自身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结果,
因此,出租车司机在拾获遗失之物后,虽然负有归还的法定义务,但是并未有任何法律规定其可以无偿地将物品送回给乘客。
因此,乘客需要向司机支付包括燃油费、保管费在内的所有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