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洗钱案件的调查工作一般需要耗时数月至一整年之久。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的期限。
然而,如若遇到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期限届满之时仍未能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的情况,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一个月。
此外,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在较长时间内无法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则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