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失踪人员的立案问题,通常需要等待24小时后方能进入正式程序。
根据具体情况,您可选择向失踪者户籍所在地的刑事警察部门报告其失联状况,亦或直接前往失踪地点所属的公安机关报案。
当公安机关接收到您的报案后,将根据实际调查结果来决定是否启动立案程序。
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失踪人口的报案,我们都会设定一个24小时的时限。
然而,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失踪者可能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存在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则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时便无需受制于时间限制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