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帮信行为,然而涉及的交易流水总额仅达到了八万元,远远低于刑事诉讼中关于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及非法所得达到一万元的立案标准,
因此,无法将此类行为定义为帮信犯罪,也未必会被认定为刑事案件,其最终的裁决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具体情况和违法所得的数额等。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这样的帮信行为,量刑通常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帮信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时,才能被视为犯罪。
然而,对于初次触犯法律的人来说,如果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从轻发落甚至免于处罚的机会。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