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情感关系存续期间,若其中一方因深陷情感纠葛而采取极端措施,另一方需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须依据详细案情进行分析判断。
例如,自杀事件是否源于一方在法律层面存在过失等因素,均会影响到最终结论的得出。
若行为导致他人选择结束生命,那么该行为人必须明确区分以下三种情况予以应对:
(1)若行为人之前的行为合法合理或者仅属一般性错误和违法行为,而他人自杀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心理承受能力不足,此时便不涉及犯罪问题;
(2)若行为人之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进而导致受害者选择自杀,则可以将导致他人自杀的后果视为一项严重情节加以考量,将之前的严重违法行为提升至犯罪层次进行处理。
例如,若某人在公众场合公然羞辱他人,致使对方立即产生自杀念头,则可对该羞辱者以侮辱罪论处;
(3)若行为人之前实施某项犯罪行为,引发受害者自杀,只要行为人对自杀结果并无故意,就应当按照其之前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同时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需要考虑的一个加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