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所在单位价值高达百万人民币之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在刑法中被视为具有重大性质之犯罪行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将受到刑事追责与惩罚。
具体而言,涉案金额达到轻微程度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而对于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者,刑罚将更为严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仍需承担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