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离婚之日起,被认定为具有抚养权的那一方必须承担未成年子女所需的必要生活费用及教育经费的其中一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至于究竟应该承担多少以及承担期限如何设定,这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结果来决定;
若协商无果,则将由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对于子女生活费与教育费的具体协议或裁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定金额的合理需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