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绘画及书法艺术作品版权的申办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该画作或书法作品的版权所有者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版权所有权相关的证明材料等资料,亲自前往注册管理部门填写详细的作品注册表格。
其次,负责的注册机构将根据相应规定和要求,对已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与评估。
第三步,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后,若申请材料符合标准,则注册机构将会予以正式受理。
最后,注册机构会按照既定程序制作并颁发相应的注册证书。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
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
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
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
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