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专家们普遍认为,赠与作为一项单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而非需双方达成合意才能成立的双方法律行为。
在此种理论下,所谓“赠与”即是赠予方以其使用权为前提,将自身所拥有的资产无偿转移给被赠予者,同时赠予方需根据实际情势的需要,采取签署合法有效的赠与协议或者以口头方式进行承诺与确认,以此来成就这一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