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身份证上所记载的详细信息填写您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情况下应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
因此,身份证上所示之户籍地址便被视为您的户籍所在地,您可以选择仅列出城市名称,亦或添加至县/区级地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